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加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农机监〔2016〕6号

关于加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监理、执法部门、农垦分所:

  2016年4月30日下午4点45分,山东省苍山县来沪务农人员徐广宝驾驶东风12型拖拉机在奉贤区奉城镇蔡家桥村14组蔬菜大棚内进行耕地作业,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其下半身卷入旋耕机内,经120、119现场抢救后送往奉城镇中心医院不治身亡。经查证,徐某属无牌无证作业。

  “三夏”农忙来临之际,本市连续发生了两起死亡事故,必须引起各区县农机监管部门和农机监理人员的高度重视。为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保持本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受控的目标,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着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两起死亡事故的发生说明我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为我市的“三夏”农机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各区县农机监理部门必须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年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的要求,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三夏”期间各农机监理、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区县、镇、村三级工作联动机制,打开上下级之间的工作通道,做到反应迅速、反馈及时、措施有力,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在“三夏”农忙到来之前,各区县农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排查力度,结合“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登记工作”的时机,深入到各乡镇、村、农机合作社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手扶拖拉机、微耕机等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及操作人员,特别是蔬菜园艺场、畜牧场、农家乐以及外来承包户等新增农机使用单位,要彻底排摸作业农业机械的牌证及安全技术状况,及时登记在册,扫除监管盲区;对于不符合作业要求的机械立即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复查,并做到不定时抽查,坚决杜绝不合法、不合规的农业机械进行生产作业。“三夏”期间,农机监理、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合行动,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无牌作业、未年检参加生产作业、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罚一起;要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安全生产观,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处置,严肃责任倒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区县农机监理部门要通过开展教育培训、举办公共课堂、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在农忙前开展1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把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农机合作社、每个农机作业人员,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育和警醒作业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取得宣传教育效果,达到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的目的。

  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各区县要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熟练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农机监理机构必须按照《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要求,准确、及时上报农机事故,切忌瞒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一经发现有瞒报、谎报等情况的,根据实际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置。

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6年5月9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