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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总队: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加强本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本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财政专项经费及检验机构技术保障能力状况,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制定了《2016年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共32种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纳入计划。

  现将《2016年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要求认真做好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承担本区(县)内监督抽查任务质检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协助承担任务质检机构顺利开展抽样。对未抽到产品情况和被抽查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抽查的情况要及时确认;对监督抽查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重要情况的,要及时报送市质量技监局;对抽查中发现的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坚持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13日

附件

2016年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一、食品用塑料制品(15种)

  1.塑料饮水壶(杯);2.饮料瓶;3.饮用水罐;4.食品用塑料容器(不含塑料饮水壶(杯)、饮料瓶、饮用水罐);5.食品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6.食品用塑料包装非复合膜(袋);7.保鲜膜;8.食品用塑料片材;9.食品包装用尼龙制品;10.塑料菜板;11.塑料吸管12.食品接触用AS/ABS制品;13.一次性塑料餐饮具;14.食品包装用编织袋;15.密胺餐具。

  二、食品用纸制品(3种)

  1.纸杯;2.纸餐盒;3.食品用纸制品(不含纸杯、纸餐盒)。

  三、食品用金属制品(2种)

  1.食品用不锈钢制品及容器;2.食品接触用铝制品及容器。

  四、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1种)

  1.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五、食品用橡胶制品(3种)

  1.烘培用橡胶制品2.食品用橡胶制品(不含烘焙用橡胶制品);3.奶嘴。

  六、食品用竹木制品(1种)

  1.一次性筷子。

  七、餐具洗涤剂(1种)

  1.餐具洗涤剂。

  八、其他食品相关产品(6种)

  1.食品接触用搪瓷制品;2.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3.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4.奶瓶;5.不粘锅;6.食品用涂层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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