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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机办关于加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农机[2016]10号

关于加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管理、监理部门:

  2016年4月10日,青浦区金泽镇沙港村村民张某驾驶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前往菜地进行旋耕作业,在乡村道路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拖拉机侧翻至路边小沟内,后送医院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事故认定为道路交通意外事件。经查,张某未申领过拖拉机驾驶证,该拖拉机未经注册登记且发动机没有钢印号码,上道路行驶和投入作业属无牌无证。

  “三夏”农忙在即,各区(县)正有序开展各类农机具的维修保养和拖拉机、收割机的年检工作,为“三夏”农忙大面积作业积极准备。为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农机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当前,本市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各类农业机械拥有量大,有力的促进了本市“三农”事业的发展。但是还有个别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农机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各区(县)农机管理、监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农机生产工作的安全。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区(县)农机管理、监理部门要通过各类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把农机安全宣传触角延伸到各镇、村及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服务组织,特别要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切实提高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求操作人员严格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三是开展全面排查。各区(县)农机管理、监理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镇、村及农机合作社、农机用户,做好对本区(县)各类农业机械及农机驾驶人员的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年检中,要做到人、机、证三见面,认真核对发动机、车架编号及号牌证件,对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求立即整改。要加强对对无牌无证农业机械的排查,特别是对园艺场、畜牧场等非粮食生产区域的农业机械的排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验投入农业生产、使用非标农用挂车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查出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或责令整改。

  四是做好应急处置演练。各区(县)要建立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使各部门熟练掌握农机事故现场处置的方法和步骤,提高应对、处置突发性农机事故的协调配合。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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