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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指南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决策支持和智力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本指南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跟踪评价研究、科技创新重点工作调研、重大创新战略和问题研究等专题,开展软科学研究项目征集。

  (一)主题项目

  主题项目题目不得调整(可以增加副标题),每个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1、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点指标监测研究。聚焦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目标和重大任务,借鉴国内外相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和创新实力的指标体系和综合性指标,并进行监测分析。

  2、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政策跟踪研究。围绕本市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简称“22条”)及重点配套政策,聚焦重点政策内容,跟踪和评价政策执行情况,分析新问题、新需求,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3、国际大科学计划发展研究。研究国际主要大科学计划的组织和执行情况,分析大科学计划发起和实施的要素、规则与机制;结合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就上海发起和参与大科学计划的路径与重点提出对策建议(本课题优先考虑联合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专家申报)。

  4、中央在沪单位参与上海科技创新发展事业情况调研。重点调研当前中央在沪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现状,分析影响和制约中央在沪单位融入上海创新体系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有关建议和举措。

  5、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容错”机制研究。梳理和分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法律、政策和部门规定,重点通过调研本市以及国内兄弟省市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有关成果转化案例,研究分析影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容错免责”的现实障碍和政策掣肘,结合上海实际,提出对策建议。

  6、上海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状况调研。重点对上海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和分析,选择一批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开展调研,全面深入了解上海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的现状和问题,研究提出“补短板”的思路和建议。

  7、上海重点企业创新管理状况调研。聚焦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调研上海重点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创新管理能力建设现状,如创新战略规划、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研发组织实施、产品市场拓展等,分析短板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8、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协同机制研究。结合国家战略部署要求,深入分析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的关系,研究提出战略协同的基础条件、可行路径和工作抓手。

  9、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政府科技创新治理研究。按照政府科技管理加快向创新服务的要求,分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政府科技创新管理带来的影响,结合上海实际,提出提升政府科技创新治理能力的新思路、新举措。

  10、创新功能型平台发展战略研究。深入借鉴国际经验(如美国先进技术研究院、比利时IMEC等),研究创新功能型平台的功能定位、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结合上海重点科技发展方向和产业领域,提出上海创新功能型平台的布局思路、方向和重点。

  11、第三方机构参与政府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研究。借鉴国际经验,深入分析具体案例,研究第三方机构参与政府科技项目管理的运作机制、绩效评价、规范制定等相关问题,并针对上海实际提出有关举措建议(优先考虑联合国际相关机构专家申报)。

  (二)自选项目

  自选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题目不得与主题项目重复),每个项目经费额度为8万元。

  1、科技创新发展研究

  2、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3、科技创新和创新型企业案例研究

  4、技术预见、产业技术路线图和基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或工程预研究

  5、创新方法研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一年。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至4月6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咨询与投诉

  申报咨询与投诉电话:8008205114。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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