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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批复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府〔2016〕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批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沪人社〔2015〕105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请自行发文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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