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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农办 市农委关于贯彻《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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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委农办〔2015〕68号

市委农办 市农委关于贯彻《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委农办,各区、县农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届市委八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全面提升上海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围绕保障地产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扎实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面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和人才强农战略。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聚集和用好各类人才,激活各类创新主体的动力和活力。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围绕农业产业链部署科技创新,着力解决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难题。坚持聚焦重点,在农业科学前沿和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领域获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成果,占领技术制高点,在重要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重大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主要目标

  至2020年,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对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保障能力、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对改善生态环境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转化应用和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80%。

  至2030年,建立与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匹配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企业真正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上海成为农业创新人才、科技要素和高新科技企业集聚度高、科技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科技成果涌现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科技成为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成为都市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83%。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加大农业科技攻关力度,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撑,着力突破良种良法配套重大关键技术,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水平;突破低碳循环等环境友好关键技术,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突破农机农艺融合重大关键技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突破农业物联网应用关键技术,实现信息快速获取与智能控制。

  动植物新品种培育。构建以分子育种技术为核心,集成细胞工程、杂种优势利用与常规育种等多种方法途径的品种创制关键技术体系,重点是突破基因资源挖掘、种质创新、品种创制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适应机械化作业、设施化栽培、优质、多抗、高产的农作物新品种和主要畜禽、水产养殖新品种(系),农业种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

  生态循环农业关键技术研究。研究生态高效种养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低碳农业技术等,促进农田生态系统的改善。研发农产品安全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研制新型肥料、生物农药、生物疫苗等农业投入品,研发动物重大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的诊断识别、监测预警与有效防控技术,建立防控技术体系。

  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研究。加强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生产用设施装备研发,重点加强绿叶菜、果树等栽培用耕整、移栽、收获等关键环节的机械装备研发。加强大型拖拉机、收割机等典型农机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应用。

  农业信息化技术研究。加强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研究与示范,加强农业智能装备、农业专家系统、农业大数据关键技术等的研发,农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取得新突破。

  2.强化农业科技推广与产业化。深化“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大力推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服务模式,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主导技术的推广力度,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到位率和覆盖率。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校以多种方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应用。鼓励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技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推进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在农业生物制品、工厂化食用菌、农作物种业等领域3-4家企业资本市场上市发展。在羊乳腺反应器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3.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加大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农技人员知识更新计划、新型农民等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引进和培养结合,农业科技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和壮大,培养5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创新团队,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4.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完善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和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提升和发挥现有科技创新平台的研发条件与能力,建设3个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2-3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以及2-3个市级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建立完善本市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四)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重点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整合资源,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为支撑、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的协同创新机制。引导科研院所、高校面向市场和企业需求开展科技创新,鼓励企业承接科研院所、高校成果和开展自主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或与农业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继续完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

  深化本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在总结第一、二批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经验基础上,依据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实施新一批产业体系建设。通过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模式,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深化种业科技创新机制改革,以种业成果、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要素为纽带,探索市场机制整合资源有效形式,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逐步形成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种业科技创新模式,加快建立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合作建立育种平台。

  (五)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多渠道争取国家对本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并给予相关配套;按照市财政科技计划改革要求,优化市科技兴农项目的投入方向,加大市科技兴农项目的实施力度。鼓励区县加大对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在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强化稳定性、持续性的支持,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在应用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方面,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和引导,对市场需求明确的企业技术创新,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鼓励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民间力量投入科技创新,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

  (六)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关政策,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农业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给成果完成单位,由成果完成单位自主决定采用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全部留归成果完成单位。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转化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搭建市场主导的、公开公平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培育专业的成果转化服务中介。探索科技兴农项目成果转化与项目绩效评价、立项的协同机制。

  三、加强本市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七)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聚焦国家千人计划、上海市千人计划,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生活环境,积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知名度的农业科技和产业带头人来沪从事农业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智力引进项目和运作机制,加大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补贴力度和范围,拓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联合培养的渠道。

  (八)加大本地农业人才培养力度。落实本市农业领军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充分利用本市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业园区、示范基地等平台,依托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等,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农业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加大农业领军人才项目资助,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强以骨干农技人员为重点的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强化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鼓励回乡务农青年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

  (九)探索科技人才管理新机制。落实科研人才双向流动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支持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等。改进科技人员考核和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对面向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的科研人员,加大成果推广效益和转化效果的考核比重。

  (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实施项目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农业创新和推广服务,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创业人才参与科技创新和承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

  四、推进本市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十一)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以孙桥现代农业园区为核心,充分发挥上海自贸区和张江园区的优势,聚集国内外最优科技资源,建立农业科技研发平台、领军人才集聚平台、跨国公司总部或研发总部,打造浦东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实现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农业高科技产业孵化和产业化、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展示交易功能,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科技要素、科技企业的集聚高地,成为农业重大原创技术的重要策源地,成为农业新兴产业的摇篮。

  联合国内外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等研发机构,建设崇明生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围绕崇明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聚焦种源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领域进行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支持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壮大生态农业发展的产业基础,形成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产业发展高效、农民生活富裕、田园风光优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模式,成为上海乃至全国的生态农业发展样板。

  依托市农科院建立上海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围绕都市现代农业生产、生态、生活等功能,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整合优势科技资源,扩大开放共享,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打造技术创新、科技孵化和人才交流等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服务体系,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上海都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上海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十二)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本市优势研发、产业化单位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建立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稳定和深化产学研的合作,推动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提升上海农业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五、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十三)主要农作物分子育种工程。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育种新机制,形成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团队,实现从传统育种向现代化精确分子育种转变,培育和应用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突破性重大新品种。扶持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企业,提升上海种业竞争力。

  (十四)生物制品创新工程。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以高效、健康为目标,研发高附加值的生物制品和高效安全、适合健康养殖的生物疫苗等,提高本市生物制品创新水平。

  (十五)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工程。按照“互联网农业”发展思路,重点研发智能育种装备、智能农业生产装备、农业物联网传感器及标准接口和电子标签等,完善农业专家系统。

  (十六)生态农业技术创新工程。以环境友好,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产出高效、产品安全为目标,研发高效生态种养结合技术与模式,研发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技术,推广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技术,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生态农业产业能级。

  推进本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艰苦努力,必须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区县农委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参与,主动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对接,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本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良好环境。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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