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社法〔2015〕471号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执行实施,延长有效期至规定日期。上述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内容如现行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延长有效期 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人社就发(2010)66号 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完善小额贷款利息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人社就发(2010)67号 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创业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 沪人社就发〔2013〕38号 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4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鼓励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部分特定行业就业的试点意见 沪人社就发〔2013〕50号 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1日 5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鼓励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涉农单位就业的试点意见 沪人社就发〔2013〕51号 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1日 6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鼓励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部分特定行业就业的补充通知 沪人社就发〔2014〕39号 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1日 7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鼓励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涉农单位就业的补充通知 沪人社就发〔2014〕40号 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1日 8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就发〔2014〕43号 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9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沪人社职发〔2013〕54号 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 10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人社力发(2010)40号 延长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 沪人社养发(2011)35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2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10〕42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因病丧劳提前退休(职)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10)43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4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本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参保人员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医发(2011)42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5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审批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医发(2010)53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6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限定在特定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项目审批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医发(2010)52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7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限定在特定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审批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医发(2010)51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8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沪人社基发(2011)14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沪人社就发〔2013〕50号、沪人社就发〔2013〕51号、沪人社就发〔2014〕39号、沪人社就发〔2014〕40号从2015年11月1日起延长文件有效期。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