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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关于授予静安区体育局、长宁区体育局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优秀组织奖的通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体育局:

  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已于2015年10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落下帷幕。上海市静安区、长宁区代表团体育健儿不畏强手、顽强拼搏,获得了30枚金牌、19枚银牌、28枚铜牌的好成绩,两个代表团均获得青运会组委会颁发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圆满完成了代表团既定目标任务,弘扬了上海城市精神,展现了上海体育青年的风采。

  为表彰静安区体育局、长宁区体育局在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上作出的突出贡献,上海市体育局研究决定:授予静安区体育局、长宁区体育局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优秀组织奖。希望静安区体育局、长宁区体育局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为上海体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成绩。希望各单位学习他们团结协作、追求卓越的胸怀和精神,为上海争当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为中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报。

  上海市体育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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