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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后〔2015〕1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近日,市政府召开了“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落实今冬明春上海火灾防控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冬春季节本市火灾防控形势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消防委〔2015〕37号)有关要求,现将《全市教育系统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紧实施。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

全市教育系统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本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消防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动员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国和全市“两会”,以及圣诞、元旦、寒假、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教委成立由李瑞阳巡视员任组长,后保处、青保处、基教处、职教处、高教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后保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高校、区县教育局也要迅速制定方案,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加强专项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高校要重点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包括闲置房、出租出借场所、地下空间)、特种设备、燃气使用等重点要害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重点开展以校舍安全、食堂安全、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寄宿制学校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火灾隐患。委直属单位要重点对老旧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用电用气、职工宿舍、出租出借场所等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克服消防水源、违章搭建、“三合一”、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问题。

  (二)强化消防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单位要按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上海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导则》,积极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2015年12月底前,所有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自查自纠,并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拓展校园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校刊、广播、校园网络等资源,拓展校园安全文化传播途径,扩大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活动”;各学校要悬挂(或电子屏滚动)1-2条消防宣传标语、制作或出一期消防常识宣传专栏或板报、上好一节消防安全教育课、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全面营造消防宣传氛围,以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两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对广大师生进行电动自行车防火技术、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和灭火器使用的培训,做到师生人人学会、会用。

  (四)强化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各单位要科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规划,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台帐,积极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及时修订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市教委将委托上海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及其他行业部门积极制定印发本市学校消防管理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干部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依法依规管理水平,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搭建工作班子,完善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1月2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讲评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冬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吸取教训,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区县教育局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本区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市教委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将会同消防部门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市教委将按市政府要求实行黄牌警告,并约谈主要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专项行动结束后,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各单位要及时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于2015年11月25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旭;电话:23116769;传真:23116771;

  电子邮箱:hqbwc@sh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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