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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各高校:

  为全面推进体育“十三五”规划实施,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上海体育系统要围绕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建设目标,着力激发体育创新动力与发展活力,切实提高上海体育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上海体育事业的新发展、新跨越。2016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改革创新和加强管理的原则,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申报,至2016年1月31日截止(可通过邮局或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内容

  为广泛调动全市体育工作者、社会研究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016年度的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课题内容参见附件1,申报的课题标题须自行拟定。

  运动技术、运动医学等非社会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体育教学类研究等内容不属于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范围。

  三、申报办法

  (一)每位课题项目申报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项目的申报,一旦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我局重点课题项目实行协商、委托与招标相结合的办法,并另行安排和书面通知。

  (二)申请人须书面申报,可在上海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上刊登的本通知内容中自行下载《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后,须经本单位盖章,打印2份寄送上海市体育局法规处。

  (三)市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所在单位教师、科研人员或管理者参与课题项目研究。申报项目为2个以上(含2个)的单位,应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认真初审,提交高水平的申报项目,并需同时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书面目录,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统一报送。

  (四)根据“不结项、不立项”的规定,有2015年度及之前应结未结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16年课题项目。

  (五)凡是已发表于报刊的课题或已被部级、省级(社科单位)立项、发布的课题,不能再重复参与课题申报。一经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六)我局对申报的课题项目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课题给予立项和课题编号,并寄发立项通知书给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所有立项课题将在上海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经费说明

  (一)申报的课题和评选的课题不收任何评审(审核)费。

  (二)我局对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方向性、重要性和可操作性情况进行审核,对部分课题给予适当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在3000元左右,其余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

  (三)为确保课题质量和按时结题,我局对有经费资助的课题,在按时按质完成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和发邮件形式通知课题承担人,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课题经费。

  五、结题要求

  (一)我局对所立项的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和检查。对未完成或逾期的课题项目一般不跨年度,也不给予结题和经费结算,同时不再接受该课题申请者下一年度课题项目申报。

  (二)本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和承担我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时,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组织实施,重视研究质量,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按时完成研究课题,并符合结题要求格式。

  (三)为确保课题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课题承担者需打印一份课题结题成果寄送市体育局法规处,同时把课题电子文本传送至邮箱(chenx0822@163.com)。

  六、课题评选

  我局对按时完成的结题成果开展评审和评奖,对评为年度优秀课题的,授予荣誉证书。对获得优秀的课题,由我局汇编专集出版。

  七、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50号705室

  邮编:200003

  联系人:陈雄

  电话:63278237(传真)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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