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职〔2015〕3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开展文件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内涵建设,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希望各主管部门加强对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职业院校要结合行业和企业的实际需要、专业培养目标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市教委相关直属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加强指导研究,推动具体工作的实施,为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以及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文件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上下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