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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等关于举办“创享音乐力量”第四届上海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体〔2015〕5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举办“创享音乐力量”第四届上海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文化素养,推进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决定举办“创享音乐力量”——第四届上海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以下简称“原创音乐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原创音乐大赛”是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文化素养而开展的一项以创作校园原创音乐作品,旨在发现、培养大学生音乐人才,传播原创校园音乐为目的的文化项目,为高校学生搭建音乐交流平台,遴选优秀的原创作品和音乐人才,进行推介和奖励,并通过持续的遴选和导师培训,稳固和加强“创享音乐力量”的文化品牌建设。

  二、活动主题及特点

  原创音乐大赛主题为“创享音乐力量——寻找原创音乐+”,主题融入“公益”“互联网+”等时代元素,形成“原创音乐+”的全新概念。整个赛程分“青春态度——聆听时代的声音”“向原创音乐致敬——音乐成长故事”“年轻公益力量——为爱发声”三个主题阶段。“青春态度”主题赛鼓励大学生创作健康向上、符合时代特征的校园原创音乐作品,通过音乐表达当今大学生的所思所想、青春态度;“向原创音乐致敬”主题赛着重挖掘选手背后的音乐故事,以老歌新唱的形式向原创音乐榜样致敬;“年轻公益力量”主题赛通过选手全新创作的12首公益歌曲,号召全上海的大学生一起传播公益力量,培养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组织构建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东华大学、上海梵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音乐学院、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金融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

  四、参加对象

  本市全日制高等学校2015年在籍在校的学生个人或团体组合。

  五、活动要求

  (一)立足普及,广泛发动。本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届原创音乐大赛,充分认识原创音乐大赛在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和音乐普及、传播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原创音乐大赛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原创音乐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让广大学生都能够在大赛的平台上展示才华,成为原创音乐大赛的受益者。

  (二)鼓励原创,打造精品。鼓励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创作出一批紧扣原创音乐大赛主题,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音乐作品,并通过交流、加工、提高,形成一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优品、精品。

  (三)注重学习,提升水平。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音乐文化及音乐创作手段的知识普及工作,发动学生积极参加原创音乐大赛的文化讲堂,提升校园音乐创作与传播的水平。

  六、项目与形式

  (一)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征集。各高校发动大学生在本校举办原创音乐大赛作品征集活动,大赛组委会采取“海选”方式,从学校选送及个人报名的作品中挑选出200首优秀原创音乐作品进入后续赛程。

  (二)原创音乐大赛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各高校帮助入选学生做好参赛准备;同时赛区协办院校积极筹备、组织好各场赛。

  (三)原创音乐大赛颁奖盛典。选手根据累计成绩入围各奖项提名,最终获奖名单于“创享音乐力量——寻找原创音乐+”颁奖盛典中公布,并颁发奖杯、奖品。

  七、日程安排

  第四届上海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活动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海选:海选阶段共征集作品200首,全上海设15个高校海选点,经大赛评审团选拔出40强作品。作品征集阶段在15个高校开展同步宣传活动,形式有音乐大篷车、创意市集等。

  (二)第二阶段初赛:选手现场展示音乐作品,3名音乐指导老师现场评审,选出12强。

  (三)第三阶段复赛:选手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完成“青春态度”主题赛,评审团现场评分,产生第一轮积分。

  (四)第四阶段半决赛:选手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完成“向原创音乐致敬”主题赛,评审团现场评分,产生第二轮积分。

  (五)第五阶段决赛:选手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完成“年轻公益力量”主题赛,评审团现场评分,产生第三轮积分。“原创音乐+”奖项入围名单公布。

  (六)第六阶段颁奖盛典:颁奖嘉宾现场公布最终获奖名单,颁发奖杯、奖品。

  八、奖项设置

  (一)对原创音乐大赛活动期间学生参与面广、有活动特色,并取得一定成绩的高校,授予“第四届上海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原创音乐大赛其他单项奖项设置,按大赛组委会规定设立。

  九、组织工作

  (一)第四届上海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东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人民北路2999号;邮箱tuanwei@dhu.edu.cn;邮编:201620电话:67792230)。有关单项活动由本市部分高校参与协办。

  (二)本市各高校应建立大赛执行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落实专项经费,制订活动方案并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十、活动经费

  第四届上海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组委会组织的活动经费由组委会承担。

  附件:第四届上海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赛事章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上海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赛事章程

  一、大赛赛制

  (一)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为本市全日制高等学校2015年在籍在校的学生个人或团队(组合、乐队等),人数不超过6名,每个参赛对象提交作品上限为3部。

  2.参赛作品主题应健康、积极向上,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3.参赛作品因侵权问题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参赛者应独立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本赛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及赛事组委会所有。

  (二)赛制介绍

  1.作品要求

  参赛者需提交原创音乐作品一部,作品要求如下:

  ①词曲均为原创的音乐作品demo音频(含旋律、至少一轨乐器伴奏、文本格式的歌词)。

  ②作品demo提交格式为:mp3/wave。

  ③若参赛者作品已完成完整编曲,则视为可加分项,加分分值由编曲水准决定,5分为基础。若作品入选,则加分带入整个赛程累积。

  ④词、曲、编可以由一人完成或多人合作完成。

  2.比赛形式

  海选采用专业评审团打分形式;导师选拔赛、三场积分赛采用现场打分形式;颁奖盛典奖项评定采用专业评审团打分形式;人气类奖项由网络投票产生。

  (三)报名与作品提交

  1.本次大赛统一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关注大赛官方微信订阅号“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在“报名区”板块进行资料提交与报名。

  2.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18:00。

  二、大赛日程安排

日程 时间 地点 启动发布会 10月9日 东华大学 作品征集与海选 10月9日至10月27日 15所高校(详见表1) 初赛 11月1日 华东师范大学 复赛 11月27日 交通大学 半决赛 12月11日 华东理工大学 决赛 12月24日 复旦大学 颁奖典礼 1月5日(暂定) 上海音乐学院贺绿汀音乐厅

  表1:第四届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大篷车路演学校

时间 地点 10月9日至10月27日 同济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电力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三、大赛评审标准

  

评审项目 评判内容 作词 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能够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作曲 旋律流畅,结构清晰,和声规范 演唱(表演) 演唱讲究音准、节奏、音色的处理,表演形式新颖、独特,具有时代感 编曲 各声部编配构思精巧,有亮点设计,烘托出作品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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