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体育局关于表彰2015年上海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安全开放单位的决定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是重中之重。今夏开放期间,全市参加游泳人数达到652万人次,各单位认真贯彻《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和《关于加强2015年上海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安全意识、保障民生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并积极开展中小学暑期学游泳培训、上海“7.16游泳健身周”活动以及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游泳达标赛,实现了游泳场所安全、卫生、文明、和谐开放。为进一步推动本市游泳场所开放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决定对今年表现突出的游泳场所和个人予以表彰。

  经严格推荐和评选,授予上海东方体育中心游泳馆等59个单位“2015年上海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许瑞琪等36人“2015年上海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青浦游泳馆等33家单位“上海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更好地践行体育民生,服务社会,创造本市全民健身游泳活动安全、和谐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体育局

  2015年9月6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