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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5年慢性病系列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市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

  为做好慢性病系列宣传日活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慢性病系列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726号,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网站下载)精神,现就开展本市2015年慢性病系列宣传日(周)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深入贯彻“健康教育先行”理念,以慢性病系列宣传日(周)活动为契机,加强与新闻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宣传主题与提纲,结合辖区及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宣传计划,统筹做好各项宣传活动。要依托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团体的优势,科学、规范、正确地传播口腔病、高血压、脑卒中、糖尿病等的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2105年本市慢性病系列宣传日(周)活动主要安排如下:

  1.9月20日是第27个“全国爱牙日”,宣传主题是“定期口腔检查,远离口腔疾病”。定于9月20日上午在人民公园举行主题宣传专家咨询活动,宣传口腔健康医学保健知识。

  2.10月8日至14日是“第十八届全国高血压日暨上海市第二十一届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宣传周”,宣传主题是“知晓您的血压”。定于10月8日上午在人民公园举行大型专家义务咨询活动,介绍全市高血压防治情况。

  3.10月29日是第10个“世界卒中日”,宣传主题是“关注中年人的卒中风险”。我委将结合本市脑卒中预防与救治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在宣传日前后举行各类宣传活动。

  4.11月14日是第9个“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主题是“健康饮食与糖尿病”。我委将在宣传日前后开展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并积极响应“蓝光行动”。

  二、创新载体,有效提升宣传影响力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积极组织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针对健康人群、高危人群和患者等不同人群,依托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平台,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有效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引导市民主动参与到慢性病防控工作中来,逐步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转变,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加强指导,认真做好宣传总结

  各市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可根据国家专业机构活动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市相应宣传活动方案,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对各区县、各单位宣传的技术指导工作。“12320”卫生热线在宣传日(周)期间应加强宣传;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应积极组织专家参与各类疾病防治宣传。国家及市级层面制作的各类宣传材料将于各宣传日(周)活动前陆续下发。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认真总结宣传活动,于每个慢性病宣传日(周)后15个工作日内将宣传活动总结报送我委疾病预防控制处。联系人:周晓伟,电话:23117822,传真:83090062。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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