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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等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本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水务(海洋)〔2015〕72号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本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海洋局,中心城区建交委,局属有关单位、局有关处室: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的通知》(沪府办〔2015〕15号)的通知要求,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对现行有效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一批梳理。经2015年8月21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关于本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施行,现予以重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重新发布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2015年9月7日

附件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一)

(共7件,有效期5年)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本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 沪水务[2009]628号 2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加强新建住宅节约用水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09]826号 3 关于印发《上海市取水口标识牌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水务[2008]606号 4 关于印发《上海市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水务[2008]1050号 5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排水管道运行养护维修分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05]212号 6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贯彻上海市《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沪水务[2007]116号 7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海洋[2010]7号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二)

(共3件,有效期2年)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维修养护技术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沪水务[2003]828号 2 关于印发《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水务[2007]396号 3 关于印发《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水务[2007]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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