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质量技监局公布2015年金属类眼镜架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金属类眼镜架通常是以某种金属为底材,表面进行电镀处理而成。一般中低端的金属类眼镜架产品以铜合金、镍铜合金为主,这类眼镜架多采用镀铬与镀镍工艺,这种工艺成本低,光泽度好,无需精磨就可达到使用要求,被大多数国内眼镜架生产企业所采用。然而,在消费者佩戴过程中,如果含镍材质的产品与人体长时间直接接触,再遇上汗液,有害物质镍很容易析出,引发皮肤过敏,危害人体健康。

  为评估本市金属类眼镜架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和网店销售的金属类眼镜架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用EN12472:2005A1:2009《具有涂层样品镍释放检测的模拟磨损和腐蚀方法》、EN16128:2011《与皮肤长时间紧密接触的眼镜架和太阳镜的组件的镍释放量参考试验方法》、REACH指令1907/2006/EC的修正指令-552/2009/EC第27条等标准和规定,对金属类眼镜架金属部件的镍释放量进行风险监测。

  一、监测情况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30批次样品,经检测,2批次产品的镍释放量项目超过了参考限值0.5μg/cm2/week。

  二、风险处置

  我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告知生产企业及其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督促企业加强质量控制,降低或消除质量安全风险。

  同时,我局已将儿童太阳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眼镜架产品时:

  1.对镍易敏感的人群,尽量选择非金属材质的镜架产品。

  2.选购金属材质的眼镜镜架时,尽量选择外部有涂层或镀层的产品。

  3.在使用金属眼镜架产品一段时间,若发现眼部或耳部周围皮肤出现瘙痒、红肿等皮肤炎症现象,建议除遵医嘱用药外,更换塑料材质的眼镜使用一段时间。若在炎症好转后,佩戴原来的金属眼镜架产品,炎症复发,建议更换该眼镜架产品。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9月14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