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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监局关于下达2015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总体要求,结合今年标准化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科创中心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在各单位自愿申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市场监管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评议和审核,确定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共77项。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执行时间原则上为2年,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7月30日前根据标准化试点工作要求和本项目具体情况,填写《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经项目保证单位确认盖章后,分别以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市质量技监局。项目执行期间应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要求组织实施,并在试点期满前一个月开展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项目保证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三、各项目保证单位应做好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1年后应组织开展中期检查或评估,并将中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质量技监局。试点期满,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评估工作。验收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评估要求进行。

  四、市质量技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检查等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

  五、相关表格可在上海市质量技监局网站:http://www.shzj.gov.cn/业务直通车/标准化/公告栏目下载。试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质量技监局反馈。

  联系方式:

  农业标准化 刘旭阳 54262234xyliu@shzj.gov.cn

  工业标准化 李三营 54262264syli@shzj.gov.cn

  军民融合标准化 夏磊 64561895lxia@shzj.gov.cn

  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 王晓铭 54263265xmwang@shzj.gov.cn

  节能减排标准化 倪旦红 54262334dhni@shzj.gov.cn

  联系地址:宜山路728号501室邮政编码:200233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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