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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停止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批事项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财企[2015]40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财政部令第77号),《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工字〔1996〕126号)已予废止。为贯彻执行财政部要求,原由各区县财政局和市财政监督局办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批事项停止执行,请各单位做好后续管理的相关工作。

  执行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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