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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消防检查的紧急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青〔2015〕1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消防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批示:“尤其要做好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的安全保护,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防范,保障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按照市消防委的总体部署,市教委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单位: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学校消防安全制度以及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校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校内设置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情况;

  3.宿舍楼安全门是否被锁闭,疏散楼梯间是否被占用、堵塞;

  4.宿舍楼窗口、阳台等部位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5.学生宿舍是否存在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6.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齐,是否定期维护保持完好有效;

  7.学生宿舍区是否设专人24小时管理,并开展防火巡查;

  8.学校是否制订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每月一次疏散演练。

  三、检查方式:本次检查以学校自查、区县教育局巡查为主,市教委将会同市消防局等部门对部分区县及学校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各区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将此项工作立即部署到相关学校,并指导学校开展自查,组织力量开展巡查。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督促学校立即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坚决防范学校火灾事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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