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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等下达上海市2015年度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农委〔2015〕101号

关于下达上海市2015年度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4〕32号)要求。现将2015年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14374万元予以下达,其中中央资金6900万元,市级资金7474万元。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0日

附件

2015年农机具购置补贴(第一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县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合计 闵行区 105 120 225 嘉定区 628 855 1483 宝山区 119 161 280 浦东新区 1498 1563 3061 奉贤区 661 674 1335 松江区 728 1014 1742 金山区 571 404 975 青浦区 619 727 1346 崇明县 810 586 1396 光明食品集团 991 1155 2146 上实集团 170 200 370 市农科院 0 15 15 合计 6900 7474 1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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