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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印发《2015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要点》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国资委评价[2015]75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各区县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做好2015年财务监管工作,现将《2015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市国资委系统的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提出对区属企业财务监管的工作要求。

  市国资委委管企业与区县国资监管部门需在2015年11月30日前分别上报2015年度委管企业财务监管工作总结、2015年度区县国资监管部门财务监管工作总结至市国资委。

  本通知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门户网站(www.shgzw.gov.cn)下载。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

2015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度财务监管工作应紧紧围绕市国资委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新成效的总体目标要求,继续按照“任务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的工作思路,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创新转型为动力,围绕“新常态下的稳增长、管资本方式下的完善监管、改革创新下的管理提升”三个方面,扎实做好2015年度财务监管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一)新常态下的稳增长:适应经济发展转变的新常态,着力于加快创新转型,突出主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效益持续稳健增长。

  (二)管资本方式下的完善监管:适应“管资产向管资本转换”的新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强化“真实性底线”和“风险导向”的财务监管理念,着力提升报表信息质量、加强重点事项监管。

  (三)改革创新下的管理提升:更好适应企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要求,以“五位一体”的财务管控体系建设为核心,推动企业基本形成重要财务资源集约集中、与现代大型企业集团相适应的集团化财务管控体系。

  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推进稳增长工作

  (一)合理确定企业经济发展目标

  以“效益优先、速度稳健、质量优化”为导向,2015年委管企业稳增长主要包含总量、结构、风险三大目标。

  总量目标为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讲求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平稳增长,利润总额增长不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结构目标为四个领域产业[四个领域产业指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业,具体标准参考《关于开展国资布局中“四个领域”统计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15]9号)]比重进一步提升,主业利润增长不低于利润总额增长,成本费用增长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风险目标为各项主要风险指标控制在预警线以内。

  对竞争类企业,应结合企业改革方向,按照总量目标、结构目标和风险目标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年度预算目标及措施;对功能类及公共服务类企业,应重点关注风险目标,兼顾总量目标与结构目标。

  (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稳增长工作措施

  围绕稳增长工作目标,落实稳增长各项工作措施。稳增长工作主要通过“调整结构、控制成本、防控风险”三个方面、十项具体内容来实现。

  一是创新转型,调整结构。通过预算安排,进一步提升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和拓展海外业务以及降低高风险业务比重的“三升一降”来实现结构调整和创新转型。

  二是管理提升,控制成本。通过搭建管理提升平台和深化“五位一体”管理提升项目,加强成本管控、提升主业毛利、优化成本结构和严控各项费用等来消化人工等刚性成本的增长,以支撑效益的稳步增长。

  三是强化预警,防控风险。通过强化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尤其是加强对于发展风险预警指标、资金风险预警指标的设定和优化,引导企业重点关注和防范在经营运行中一些如高负债、高库存等突出风险和新增相关金融业务的风险。

  (三)协同推进稳增长工作

  一是落实全面预算管理。以业财联动为手段,强化经营预算、投资预算与财务预算的协同。通过预算编制、预算控制、预算评价等一系列管理方法,实现对经营、投资、财务等各项活动全方位控制,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

  二是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建立并完善企业动态监测网络,加强横向与纵向的联动。建立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动态监测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子企业、重点风险的动态跟踪管理。

  三是推进全面风险管控。加强对企业面临风险的全局性、趋势性研判,依托企业三级风险预警体系,在财务风险的基础上予以延伸,大力加强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等重大风险的评估及防控。

  三、适应管资本方式要求,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管工作

  (一)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财务信息真实性监管

  一是规范会计核算。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关注合并范围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计量、职工薪酬等新准则衔接问题。做好财务决算与资产清查、风险排查、内控评价工作的结合。适应改革需求,加强年度决算中对“四大领域、三个视同于、跨类经营、主业净利润”等方面的核算与分析。

  二是强化审计监督,针对“四新”要求(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常态、国资改革带来的新挑战、财务会计面临的新要求以及审计职责面临的新定位),进一步提升审计的规范性、可靠性。

  三是推进信息披露。运用社会监督手段,增强企业的市场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企业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舆情处理机制,在做好自身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上探索下属子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风险导向,加强重点财务事项的监管

  一是加强不良资产监管。开展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制度及核销事项全覆盖检查;对长期不清理的不良资产提出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加强改制审计监督。做到资产摸清、审计理清、问题了清。真实、完整地反映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情况,摸清企业的资产权属情况,账外资产和账外业务情况;对重大资产处置、或有事项、期后事项、资产抵押及承诺事项等重大风险环节要做到审计透明、披露完整;对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等事项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处理。

  三是加强境外财务监管。落实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对投资量大、效益波动大、面临风险高的境外企业的通过财务报告、审计、派驻人员、集中管理等措施加强监督。关注境外高风险业务,对企业进出口业务、境外施工业务、境外资金业务等高风险业务开展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措施。

  四是加强类金融业务监管。对于小额担保、小贷公司、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类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要加强和规范,防止出现金融风险的传导效应。

  (三)突出服务导向,实现国资国企财务监管新发展

  一是协调政策落地。落实推进国资改革20条及其配套措施,做好与企业规划、业绩考核等环节的联动;配合融资及金融监管政策,做好企业发债、财务公司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等协调工作;关注企业重组中涉税事项,关注公共服务类企业成本规制改革,关注融资平台债务清理及PPP模式研究。

  二是解决历史问题。协调政企分开、事业转制工作,做好移交企业、托管企业账务清理;协调改革中的历史挂账清理;协调改革过程中人员安置费等财务相关处理。

  三是开展趋势化问题研究。探索EBITDA、EVA、平衡积分卡等指标评价企业经营业务,提升财务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研究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核算、内部管理、国资监管的影响;研究境外融资风险及对策,如套期保值风险、企业信用管理及跟踪机制。

  四、适应企业发展新趋势,推进企业财务管理提升

  (一)试验田为载体,促使企业财务管理上新台阶

  “五位一体”提升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业务驱动财务、财务支撑业务”的管理提升方向。引导、鼓励和支持一批管理提升中整体有创新、有突破、有成效的企业,成为“综合试验田”;发现、整理一批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有创新和突破的项目成为“单项试验田”,形成标杆,汇集案例,逐步推广。

  (二)预算近源头,打通各项预算基础

  推进50%以上企业编制业务预算、投资预算,联动财务预算,构建包含业务、投资、财务的基本全面预算框架;推进60%以上竞争类企业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健全全面预算组织机构;推进60%以上企业基本达到全面预算提升级水平(基本的全面预算阶段)。

  (三)资金为纽带,形成业务财务联动机制

  发挥资金关键纽带功能,以资金预算连接业务、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进一步提升资金集中管理水平,力争资金集中度提升5个百分点,新增2至3家财务公司;从财务风险延伸至投资风险、市场风险,探索发展类财务风险预警的运用,为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创造条件;开拓资金运营新领域,加大对企业开展PPP模式、境外融资、信用管理、自贸区政策等新业务的研究力度。

  (四)制度加科技,促成五位一体管理落地

  重点梳理财务、投资、市场相关业务流程的内控关键点及内控措施,消除内控制度之间的隔阂,形成业务与财务内控有效链接;继续推进企业合理制定财务信息化分步建设方案;分析企业信息化异构及同构利弊,柔性结合企业财务信息化与企业集团其他平台信息化,采用规范化的技术标准及实施部署方式,实现企业财务信息渠道畅通,数据实时共享与应用,财务业务信息流高度集成。

  (五)人才为关键,形成财务骨干人才库

  配合财务总监办法的实施,探索开展财务总监工作报告及履职评价制度;强化财务骨干人才队伍建设,联合市财政局等专业部门,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发现一批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财务骨干,形成一个财务骨干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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