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质量技监局公布婴幼儿围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婴幼儿围兜是婴幼儿人群日常广泛接触和使用的产品,它主要由塑料、硅胶、纺织品类材质构成,起到接住婴幼儿口中分泌物或食物的作用。各类材质由于生产制备原料、工艺的不同,都可能残留一定的有害物质,如增塑剂、阻燃剂、有机性挥发物等。如果一些家长习惯喂食掉落在婴幼儿围兜上的食物,那更容易对婴幼儿健康造成影响。

  为评估婴幼儿围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婴幼儿围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用EN14372:2004《儿童用具和护理品—餐具和喂养工具—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USEPA3550C:2007《超声波萃取法》、USEPA8270D:2007《半挥发性有机物---气象色谱质谱分析法》、法国1992年11月25号法令、欧盟REACH法规、欧盟2014/79/EU指令等标准和规定,对塑料材质产品的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INP、DNOP、DIDP)项目,对硅橡胶材质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VOM)项目,对纺织品材质产品的阻燃剂(TCEP、TDCP、TCPP)项目开展风险监测。

  一、监测情况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100批次样品,涵盖本市超市、商场、电商平台销售的主要品牌,其中,25批次为塑料材质,45批次为纺织品材质,30批次为硅橡胶材质。经检测,27批次硅橡胶材质婴幼儿围兜产品检出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于参考限值0.5%(w/w),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INP、DNOP、DIDP)和阻燃剂(TCEP、TDCP、TCPP)均未超过相关参考限值。

  二、风险处置

  我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告知生产企业及其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督促企业加强质量控制,降低或消除质量安全风险。

  我局已将婴幼儿围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建议完善相关国家标准。

  三、消费提示

  1.选择产品信息和销售企业信息完整的商品购买。在网店选购时,尽量选择正规的有信誉的商家。

  2.尽量购买材质有相应国家标准的围兜产品。

  3.产品拆封后,不要立即使用。在给婴幼儿使用前,可通过一定时间的通风、沸水、高温等手段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时,如发现有刺激性气味或其他异味时,应停止使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17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