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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印发《2015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高〔2015〕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现将《2015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

附件

2015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15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持续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提升高校自主发展能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完成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1.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优化整合上海高等教育资源。推进普通高校分类管理,试行高校办学绩效评价;深化部市合作会商机制,统筹协同在沪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联动发展;促进一批地方本科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推动部市共建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

  2.统筹规划高教事业发展。研制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及高等教育专项规划、新一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教育设施规划”。出台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推进相关立法工作。研制上海普通高校设置和基本建设属地化标准以及上海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实施方案。

  3.推动高校深化综合改革。指导各市属公办高校立足校情和办学目标定位,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有所侧重地编制实施综合改革方案,破解瓶颈难题,推动新一轮改革发展。研究推进高校二级学院管理模式的方法。

  4.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上海科技大学浦东新校区、上海体育学院国际乒联博物馆和中国乒乓球博物馆、上海大学宝山校区扩建三期项目等一批市级重大建设工程按计划开工建设。推动《市级教育“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项目建设实施。协调解决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历史遗留问题,指导、督促相关高校做好房地产权证办理工作。启动《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暂名)》调研等工作。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5.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大学生思政教育综合改革,重点开展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研究和试点工作,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顶层内容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教育全过程。以深化进教材、进课堂、进课外、进网络、进教师队伍建设、进评价体系“六进”为抓手,推进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推进“中国梦”系列宣传教育,开展“劳模进校园”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6.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课程德育试点。继续加强全国大中小学课程德育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校课程德育研究基地的建设。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队伍状况调研,推广“大国方略”“超级大课堂”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验,开展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和样板课程建设。推动高校开展相关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德育试点。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同城平台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7.加强全方位育人体系建设和筑牢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实施以易班为重点的网络思政发展计划,全面对接高校教育信息化系统和应用,围绕思政教育、教育教学、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方面提供具有网络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丰富网络文化产品,充分发挥网络的育人功能。设计大学生日常主题教育活动指南,启动高校日常主题教育活动规范化建设。深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能力建设,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医教结合”试点、心理健康教育本土化研究。

  8.推进思政工作队伍和全员育人机制建设。推进《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4-2018年)》实施,加强高校思政课拔尖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思政课教师人才梯队建设。实施“上海高校辅导员博士生培养计划”,开展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督查,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促进辅导员队伍与思政课教师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海外研修、远程督导。探索以教师育德意识和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师训课程体系,推动全员育人。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各级创新人才

  9.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开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试点。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继续推行研究生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制度,持续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提高专业实习实践质量为重点,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形式,更好地发挥学者专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作用。探索构建行业规范化培训、职业资格认证与专业学位教育相结合的制度。加快推进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建设。

  10.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深入实施各类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探索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协同育人机制。研制本科专业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引导高校建立5年一轮的本科专业自我评估机制,建设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健全高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试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11.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构建“专科层次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硕士”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并开展试点。进行“双证融通”专业改革。打造对接国际标准、紧贴民生需求、服务行业发展的高职重点专业。探索建立高职专业适应经济社会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培训。建设高职产教研协同基地(中心)。组织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比武,完善上海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报制度。举办2015年上海“星光计划”高职组技能大赛。

  12.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强校工程”,出台本市非营利民办高校示范校创建校相关配套政策。继续开展“强师工程”,举行第二届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收入分配动态增长机制,完善“年金制”等多种社会保障。探索民办教育第三方独立评价机制。探索基金奖励和融资服务制度。开展民办学校收费政策改革。筹备召开第三次上海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四、持续推进协同创新,增强创新服务能力

  13.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全面实施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开展高校高峰高原学科一期建设。试行国际(同行)评估和个性化投入方式,发布基于学校整体发展的学科绩效评价方案。

  14.推动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智库建设。支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入实施《上海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7年)》,构建国家级、市级、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三级体系和同城协同机制。改进高校新型智库支持方式、运行模式与评价方式,推动建设若干国家级智库。

  15.开展高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与职务成果处置。选择若干高校试点实施以质量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科研工作分类评价。继续推进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引导市属高校建立职务成果处置和分配制度,依托上海高校市场探索建立成果转化专业服务链。

  五、引进培养齐头并进,提高教师专业能力

  16.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两院院士、中央“千人”、“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上海“千人”、上海领军人才等有关高层次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积极落实有关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实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

  17.增强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扩大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做好国内访问学者、国外访学进修、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和产学研践习等项目实施工作。继续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学科研启动资助工作。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

  18.创新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积极开展高校教师队伍配置标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调整完善办法、“长聘教职”聘用制度改革、合同制科研队伍管理、职员职级制等改革研究工作。适时推进高校行业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六、加强中外交流合作,提升高教国际水平

  19.促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发布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申请指导目录。推动中外合作经营性培训机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工作。发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上海国际教育认证服务中心”,提供国际教育认证服务。

  20.做好留学生相关工作。做好第一、第二批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课程的验收和结项工作,并新建一批课程和专业。加强外国留学生师资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继续推进上海外国留学生预科学院建设。在继续完善“留学上海”英语网站和手机客户端的基础上,推进法语、西班牙语、俄语和阿拉伯语等多语种“留学上海”网站建设。支持和推进“上海市国际学生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建设一批“上海市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和“上海市外国留学生实践基地”。

  21.加大国际合作和港澳台交流力度。继续办好“上海暑期学校”项目和“上海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探索建立上海国际教育服务园区。推动国际组织落户上海。推进落实与新西兰达尼丁市的“全面教育合作伙伴关系”协议。支持和推进与港澳台的各项师生交流合作项目。

  七、着力凸现学生为本,优化学生成长环境

  22.稳妥推进高考改革工作。继续深化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改革。规范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实施工作。推进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出台本市减少和规范各类考试加分项目办法,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规范本市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改进艺体类专业考试考评方式和评价标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发布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建立教育考试命题委员会,启动外语题库建设,制定高中各科目考试说明。出台社会人员参加2017年本市高考的办法。逐步推进成人高考、专升本、插班生考试招生改革。

  23.做好高校学生就业和资助工作。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支持大学生创业具体实施细则。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全面推进高校毕业生职业生涯教育和指导。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宣传。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健全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机制。推进研究生资助工作,加强研究生资助制度建设。推进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发展行动计划”。

  24.做好高校后勤保障和生态文明工作。推进高校学生食堂运行监测体系建设,修订《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快高校主副食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和功能完善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学校清真餐饮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高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学生食堂“6T”现场管理达标工作,修订《上海高校食品安全督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高校食品安全专项培训。推进高校生态文明校园建设,启动高校能耗与环境信息监测工作,大力推动高校合同能源管理和能源审计,编制《“十三五”上海高校节能环保规划》,做好校园绿化和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深化高校后勤内涵建设,全面推进后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鼓励学校开展后勤保障整体委托专业服务企业试点。

  25.完善校园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安全教育制度建设。探索校园综合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督查机制。出台《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处理指导意见(试行)》《上海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导则》《上海高校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指导意见》。开展《高校反恐工作指导意见》《校园安保工作管理规范》《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高校快递收发管理办法》等文件调研起草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开展“高校治安安全示范点”建设。拓展“安全课堂”宣教平台。制定技防工程检查验收标准、高校出入口管理系统建设标准、大学生意外事故赔偿/补偿标准。推动高校安全保卫信息报送平台及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试运行。

  26.推进高校文教结合工作。完成本市首轮文教结合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确定的重点任务。探索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引进新机制,加大顶尖艺术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高校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优化市学生艺术团设点布局,推进上海学生合唱团、上海学生交响乐团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合唱联盟与学生交响乐联盟。推进学生艺术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高校艺术教育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高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培育一批中华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基地。研究制订《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编制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27.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启动大学公共体育专业化教学改革试点。推广辐射校园足球联盟建设机制,开展校园篮球、排球联盟建设。编制上海市学校体育艺术场馆“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高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首届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继续组织开展各类阳光体育活动及学生体育竞赛。完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方案,完成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加强健康课程建设及宣传教育。开展学校控烟及卫生工作检查。

  28.推进科普和国防教育工作。继续推进高校青少年科学实践工作站和大学生科学商店发展。研究制订“梦工厂”建设实施办法。举办学生军训30周年系列展示活动。开展学生军训标准化建设督导。加强高校军事理论教研室建设,确保军事理论课开足开齐。认真做好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

  八、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高校规范管理

  29.深入开展教育政策研究。搭建教育政策研究平台,建立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合作研制江浙皖沪“三省一市”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办法,召开第七届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会议,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协作相关项目。

  30.做好教育制度建设工作。开展《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等立法调研。开展《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行业企业与学校紧密协作办法》以及《学校师生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办法》等规章制定调研。研究制定《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决策的校务委员会制度》及具体办法,选择若干学校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推动上海市属公办高校制订实施学校章程。

  31.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落实上海教育信息化顶层设计方案,加强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实施数据、资源、身份认证和应用开发的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各高校信息数据的共享交换和大数据应用,促进上海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鼓励各高校通过上海微校、课程中心、慕课等方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上海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和应用;推进基于学生网络互动社区和上海微校的各类实践应用,完善联盟学校学分认证体系,探索建立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管理运营机制。

  32.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快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程,组织开展对复旦大学等8所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完成全部本科院校达标评估任务。指导上海高校语文教育联盟开展“上海高校语文教学比赛”等教研活动,组织专家开展教育科研项目“基于大中衔接的高校语文课程体系研究”。组织开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高校校风学风楹联书写展示活动,组织开展本市“大学生诗歌创作比赛”。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外国文字规范使用的专项监测活动。

  33.深化高校财务管理。继续推进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改革,开展教育经费监管、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高校综合预算等研究。推动实施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修订《上海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公办高校(2012-2014)生均培养成本调查。

  34.加强高校审计工作。建立与完善教育内部审计与审计机关合作共建机制。继续做好市属高校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做好市属高校所属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建立审计回访机制。

  35.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构建完善高校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类招生录取程序,加强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监察,严格落实艺术类招生招考分离,严禁辅导教师担任评委,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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