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国税局等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地税财行〔2015〕2号

市税务三分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近接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入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请示》(沪城投〔2015〕22号),要求对无偿划转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

  鉴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7547.16万股股份,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国资产权〔2015〕64号)无偿划转给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941号)第一条的规定,同意对上述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涉及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26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