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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关于2015年本市新增非沪籍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定于2015年3月5日-6日(周四~周五),在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水电路176号)图书馆2楼汇报厅,开展全市奥(全)运项目新增非沪籍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3月5日 黄浦、徐汇、闸北 浦东、嘉定、静安、宝山、青浦 3月6日 长宁、杨浦、虹口 闵行、普陀、松江、奉贤、金山、崇明、市属单位

  二、有关要求

  (一)所需材料

  1、新增非沪籍运动员注册时,需提交以****册材料:

  (1)《上海市体育竞赛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申请表》一份,并由注册单位盖章、申请注册人签章(不满十六岁由其法定监护人签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上海市电子学生证原件(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可由加盖学校和区县教育局公章的条形码或学籍证明替代,体操、蹦床、跳水等项目的学龄前运动员除外);

  (4)运动员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与代表注册单位签定的代表资格协议书原件一份,协议期限不得少于2年;

  (5)各注册单位按项目提交首次注册运动员的《上海市奥(全)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汇总表》,一个项目一份汇总表。

  2、2014年(含2014年)之前未注册成功的运动员,须提交首次注册相关注册材料(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各区县务必委派训练科负责注册工作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办理注册手续(不办理运动员或家长递交的材料)。

  (三)注册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四)各注册单位请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

上海市体育局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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