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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团局关于社会组织2015年工资基金申报核定工作公告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经研究,本市社会组织2015年度工资基金申报核定工作,从2014年12月30日开始受理,届时各社会组织可到相应登记管理机关办理2015年度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材料

  1、办理过2014年度工资基金核定的社会组织,如2015年度申报的工作人员人数和工资总额与上年度一致的,只需携带2014年度《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换领2015年度《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即可。如2015年度申报的工资总额及人员与上年度不一致的,需填报《2015年度<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备案表》。其中,申报的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申报数10%以上的,还应填写《社会组织工资变动说明书》;申报的工作人员发生数量及构成变化的,还需填报《2015年员工工资清册表》,同时需要准备对应的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备查。

  2、未在相应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过2014年度工资基金核定的社会组织,在办理2015年度工资基金申报时,需携带填报的《2015年度<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备案表》、《2015年员工工资清册表》、《劳动情况-2014年》、《2014年财务报表》、《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社会保险交缴通知书》,以及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

  3、因客观原因申报材料不能准备齐全的,登记管理机关可按社会组织提交的《2015年度<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备案表》和《2015年员工工资清册表》,暂核该社会组织3个月的工资额度。社会组织一旦申报材料收集齐全后,可自行再次提出全年工资的追加申报。

  4、无工资性支出或发放的劳务费小于年人均11520元的社会组织,需进行零申报,并填写《2015年度<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备案表》。

  二、申报地点

  市属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申报地点地址是延平路123弄15号101室(为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区(县)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申报地点详见区(县)登记管理机关的网站公告。

  三、申报时间

  市属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申报时间自2014年12月30日始,于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

  周一:下午1:30—3:30

  周二至周四:上午9:30—11:00;下午1:30—3:30

  周五:上午9:30—11:00

  联系电话:62715995

  区(县)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申报时间详见区(县)登记管理机关的网站公告。

  四、其他

  1、凡计划在2015年建立年金制度的社会组织,应按规定先办理2015年度工资基金核定手续,否则相关部门将不受理其报备的《年金方案》。

  2、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申报相关表格可登录“上海社会组织——上海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工作”下载。网址:http://www.shstj.gov.cn/。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4年12月16日

〔2014〕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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