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迎接全国和本市“两会”的召开,贯彻落实市府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两节、两会”期间本市民防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现就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节前民防建设工程工地安全检查
施工企业应当在节前对所属民防建设工程工地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是:节假日期间管理人员的值班安排,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确保所属工地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
二、加强节假日和“两会”期间民防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1、控制工地加班加点。元旦、春节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安排加班;“两会”期间及双休日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属于夜间施工的,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手续办理。
(1)实行春节加班备案。元旦、春节期间禁止进行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属于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春节期间加班的工地,应当向本监督站书面备案(备案表见附件)。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认真吸取近期连续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节假日、双休等法定假日动用明火作业的,应提高一个等级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动火作业的监护和防火措施以及责任人员。加强对职工宿舍、食堂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储存仓库的检查和管理。地下民防车库内不得设置临时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
(3)执行带班生产制度。节假日期间经备案进行施工的工地项目经理、总监应当到现场带班生产,负责日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也必须同时到位履职。要加强对本工地重点区域、危险部位和防寒防冻、防冰雪灾害应对措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控,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节日期间应当对全体加班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作业前的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及现场监控记录留在工地备查。同时安排好加班工地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5)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所有工地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声、光、尘”三大污染源,保持工地周边环境整洁,加强与周边社区和居民的协商沟通,做到施工不扰民。
2、严格工地日常管理。工地应当确保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缺岗,保持工地信息畅通。同时,应做好项目安全、消防和治安管理工作。
3、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工地应当完善和落实预防各类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抢险预案及物资准备,防范并应对突发事故(事件)。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情况,快速有效采取措施,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实施事故(事件)的紧急报告制度。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社会影响的事件,工地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置并向本监督站报告,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本站值班电话:24028485。
5、监理单位做好相关督促工作。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并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工地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三、做好节后复工前民防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各工地在节后复工前应做到:
1、由项目负责人带队组织分包单位和相关岗位人员对工地基坑工程、模板支架、机械设备、材料吊运、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消防安全、特种作业人员、文明施工和宿舍办公活动房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治,并记录在案,确认完好合格和环境安全后方可复工或投入使用。
2、项目部应及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交底。
3、认真核对各班组人员到位情况,是否存在缺岗顶替现象,防止无证上岗。
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并将情况详细录入监理报告信息平台。
四、市民防安质监站将在“两节、两会”期间对民防建设工程责任单位的安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将对存在隐患严重或不及时整改的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