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委〔2014〕388号
关于下达2014年本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
为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按照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本市稳定粮食生产有关政策的通知》(沪农委〔2012〕251号)的精神,经对各区县及有关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核实,2014年本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种植面积核定为46.97万亩,市财政应安排水稻机械化插秧生产补贴资金1409万元,其中1266万元已通过2014年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转移支付拨付(详见附件),扣除相关区县历年结算因素,尚需拨付光明、上实集团187.926万元。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要抓紧落实,加快拨付进度,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
2014年本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资金表
区县/单位 水稻机插秧面积 (万亩) 补贴金额 (万元) 已通过转移支付拨付 (万元) 闵行区 1.865863 55.9759 57.00 嘉定区 2.16069 64.8207 63.00 宝山区 1.3866 41.598 45.00 浦东新区 7.88969 236.6907 231.00 奉贤区 6.27453 188.2359 195.00 松江区 0.4215 12.645 0.00 金山区 7.714327 231.4298 243.00 青浦区 2.745666 82.36998 78.00 崇明县 10.2435101 307.3053 354.00 光明食品集团 5 150 0.00 上实集团 1.2642 37.926 0.00 合 计 46.9665761 1408.9973 1266.00备注:1. 补贴标准30元/亩
2. 松江区2013年结余26.65万元资金,2014年补贴12.65万元,结余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