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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智慧园区试点建设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经信推〔2014〕7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本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智慧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沪经信推〔2013〕410号),加快本市产业园区高端化、智慧化、生态化转型发展,在本市首批智慧园区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我委发布了《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智慧园区试点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推〔2014〕556号)。

  经综合评审,确定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莘庄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上海宝山工业园区、中国北斗产业技术创新西虹桥基地、上海财大虹口科技园、复旦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园、宏慧盟智园等10家园区为本市第二批智慧园区试点单位。

  请各智慧园区试点单位围绕园区管理和产业发展,加强信息化综合服务和创新应用,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为全市产业园区转型发展提供示范。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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