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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张堰工业园区等园区为201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区评定与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开展了201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评定工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办公会审议,认定上海张堰工业园区、松江工业区洞泾分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上海临港产业区为201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期自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

  希望园区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给予上述园区相应配套资金支持,指导园区做好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上述园区应根据《创建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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