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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财库[2014]30号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为广泛宣传贯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在全市普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本市行政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现将《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库〔2014〕377号)《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库〔2014〕37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本系统、本地区财务会计人员踊跃参赛。

  请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县财政局在本次知识竞赛结束后,将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参赛组织情况和参赛人数于12月5日前书面反馈市财政局国库处。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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