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库[2014]30号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为广泛宣传贯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在全市普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本市行政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现将《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库〔2014〕377号)《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库〔2014〕37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本系统、本地区财务会计人员踊跃参赛。
请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县财政局在本次知识竞赛结束后,将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参赛组织情况和参赛人数于12月5日前书面反馈市财政局国库处。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