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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毛悦兰等19人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督〔2014〕1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毛悦兰等19人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在京津沪渝四市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督学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沪教委督〔2010〕10号)文件精神,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了2014年督学资格考试,经培训、笔试、面试答辩等考核环节以及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认定毛悦兰等19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9月23日

附件

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毛悦兰、肖维琴、邱晨、何渊、何曙光、张烨、张晓文、陆春妮、陈忠、陈奕望、周峰、姜虹、徐利荣徐晓燕黄正、黄新、黄永东、黄建平、戚雯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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