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4年9月9日受理了颜强、王乐红提出的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上海城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公司制。
三、办公场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楼6069室。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颜强。
五、出资总额:人民币30万元整。
六、该资产评估机构股东注册情况如下:
姓名
注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近三年是否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近三年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初次注册时间
是否股东
颜强
65030068
是
否
2003-11-24
是
王乐红
31000660
是
否
1998-03-20
是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规定,上述股东应当在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近三年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七、该资产评估机构非股东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如下:
姓名 注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初次注册时间 是否股东 胡特慈 31000104 1998-06-12 否 张伟光 31120007 2012-04-27 否 赵国良 31000895 2002-05-24 否 胡立珊 31000653 1998-03-20 否 庄关珍 31000130 1998-12-31 否 庄关凤 31090007 1998-03-17 否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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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54679568转1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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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