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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科〔2014〕420号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提升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据《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业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0〕15号)的相关精神,我委将组织开展2014年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将重点聚焦服务载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积极打造以科技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器、******等为支撑的服务载体链,培育涵盖项目发现、团队构建、企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后续投融资等全链条支持的服务内容体系,着力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依托多种服务方式、采用不同服务主体共存的创新创业新环境。

  二、支持内容

  本年度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支持以下五个方面:

  1、科技创业苗圃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创业苗圃为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开展的预孵化服务,包括办公场地、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进行一定的后补贴;补贴创业苗圃内的创业项目进行技术测试、产品检测等,帮助科技创业项目进一步完善商业计划,并通过注册成立企业实施成果转化。

  2、创业导师辅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科技创业导师对科技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服务,包括一对一指导、创业培训、企业诊断、市场开拓、企业咨询、导师沙龙等,提高科技创业成功率。

  支持进一步开展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对创业苗圃、孵化器、******未来发展趋势以及符合上海建设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特点的新模式进行研究和具体路径探索。

  3、创新创业服务组织培育。支持本市的创新创业服务组织依托自身资源为科技创业者及初创型科技企业开展专业的创新创业服务,鼓励创新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投融资对接、团队建设等,对其开展的有关创新创业服务活动进行一定的补贴。

  4、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体系建设。对2013年度绩效考评合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类管理,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支持,进一步完善孵化服务功能、提升孵化服务能力与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孵化器的可持续发展。

  5、科技企业******试点建设。支持科技企业******探索形成适合孵化毕业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特点的企业加速服务模式,探索苗圃、孵化器、******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的机制,进一步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和满足加速企业发展需求的产业服务及技术服务平台。

  三、申报条件和方式

  1、科技创业苗圃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导师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创业服务组织培育由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以下简称孵化协会)依据本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各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服务组织及相关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等分别向孵化协会提出申请,本市创业苗圃在孵的科技创业项目通过所在创业苗圃统一向孵化协会申请。

  申报科技创业苗圃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导师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创业服务组织培育的单位,登录“上海科技网”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4年9月15日,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22日。项目申报时需提交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

  2、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体系建设

  (1)申报单位应为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2)申报单位应完成2013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信息数据采集,并已将数据录入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3)申报单位应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①2014年9月15日前,将在孵企业信息录入至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管理系统(http://incubator.stcsm.gov.cn/)。

  ②2014年9月22日前,登陆“上海科技”网,进入科研计划项目?B01“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在线受理?2014年度项目申报后,从“初次填写”按钮进入填写《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孵化服务评估和补贴申请表》(参考本通知四、2、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申请。

  ③各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孵化服务评估和补贴申请表》与相关附件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盖章,同时上报电子版(PDF及Word版)一份。

  3、科技企业******试点建设

  (1)申报单位应是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试点的科技企业******;

  (2)申报单位必须已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基本形成了加速服务体系。

  (3)申报单位所在区县政府对******建设运营及加速企业具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且有不低于申请资金的区县政府匹配资金。

  (4)申报单位登录“上海科技网”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4年9月15日,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22日。

  ①2014年9月22日前,登陆“上海科技”网,进入科研计划项目?B01”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在线受理?2014年度项目申报后,从“初次填写”按钮进入相应的申报页面,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申请。

  ②项目申报时需提交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

  四、申报材料提交

  1、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企业******试点建设的单位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科研计划项目?B01”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在线受理?2014年度项目申报后,进入相应的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名称为:(单位名称)孵化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所有内容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

  (4)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网上填报咨询电话:64680066(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东方23119322张国忠64512269

  2、所有书面资料送达地址和联系人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

  联系人:王书立联系电话:64515526

  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联系人:唐婕

  联系电话:64839009-155

  注:办事大厅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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