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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等表彰2013年度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达标单位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监〔2014〕5号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3年度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达标单位的决定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中学:

  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中学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为深入推进本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评估,并经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决定授予奉贤区、普陀区、杨浦区、嘉定区、黄浦区、虹口区、青浦区教育局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等8个单位为“2013年度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优秀达标单位”;长宁区、金山区、松江区、静安区、闸北区、徐汇区、宝山区、闵行区、崇明县、浦东新区教育局等10个单位为“2013年度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达标单位”。

  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在已有基础上争创新的成绩。希望各区(县)教育局及中小学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率先建设教育收费规范城市为目标,着力构建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持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持续深入推进教育政风行风建设。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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