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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财〔2014〕8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高度重视本市学生资助工作,积极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资助政策已按照国家要求覆盖至各学段。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资助管理工作体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群众的教育支出压力,保障困难学生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把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管理协调机构

  各区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协调本区县学生资助工作,参照市教委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架构模式(详见沪教委财〔2014〕68号),成立区县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本区县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送市教委(格式参见附件)。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学生资助机构建设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和《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完善实施教育救助的具体措施和救助体系”“各地要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的要求,各区县要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要成立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挂牌(机构成立的具体形式及挂牌方式由各区县自行决定);在区县教育局内要明确牵头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理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四、加强政策宣传,资助工作与育人相结合

  各区县要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各项资助政策,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区县在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中要与育人相结合,广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克服困难、发奋学习、立志成才,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

  五、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各项学生资助资金的规范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专项资金规范使用。要强化资助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区县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营养午餐等社会关注的具体资助项目,定期向社会通报,广泛接受监督。

  附件: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情况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8月5日

附件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情况表

  单位(公章):

组成 姓名 部门和职务 工作电话 手机 一、领导小组                                         二、工作小组                                                                                 三、牵头科室: 教育局联络员         四、资助机构: 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形式: 中心主任         中心联络员        

  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非独立法人单位的请填报挂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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