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安机关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征求部分单位意见,市局制定了《2014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切实贯彻执行。各单位要抓紧制定本单位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于8月5日前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

  2014年7月24日

2014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上海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进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紧紧围绕公安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上海公安机关推进“阳光警务”建设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上海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落实《条例》、《规定》要求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标准,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机制,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着手组织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三)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加强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和舆情风险评估,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阐释。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

  (四)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积极发挥“上海公安”政府网站、“警民直通车”政务微博等各类渠道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同时,进一步深化“局长信箱”、“一机双屏”、“社区警情通报和社区民警述职”等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警务活动的全方位监督,积极构建并不断巩固和谐警民关系。

  (五)重点做好几个特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涉密内容外,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做好审计结果公告和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推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扩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发布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对每一个网上办理案件,都能够向特定对象提供互联网及声讯电话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事公开。进一步丰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网上公开办理的项目和内容,全面实现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和网上查询进展情况,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能及群众满意度,将公开透明贯穿于行政审批全过程。四是做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自由贸易试验区涉及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对外服务项目的政策、管理规定、办事程序及规则等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检查情况。

  (六)加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完善市局信息共享相关管理规定,丰富上海公安机关信息资源开放的种类和范围,提高政府信息服务水平,依托“上海公安”政府网站、自然人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进一步公开社会迫切需要的上海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新项目,方便社会公众下载利用。

  三、继续深入推进依申请公开

  (七)充分发挥疏导作用,保障依申请公开顺畅。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畅通受理渠道,加强解疑释惑,提高答复效率,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

  (八)不断完善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充分运用相关机制,特别是对敏感信息、热点和难点等信息的申请,在答复口径上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准确答复,避免隐患,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不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应对措施,通过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和部门予以重视、加以改进。

  (九)加强疑难申请研究处理,梳理分析典型案例。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加强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会商,提出解决方案,指导面上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重点和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推动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定期梳理分析典型案例,查找分析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四、加强“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建设

  (十)保障“上海公安”政府网站运维工作。根据市网安办和市电子政务办的相关要求,健全和完善网站运维制度。落实定期巡检和不定期抽查工作,维护网站安全健康运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内容在政府网站有效展示。

  (十一)根据市政府和市局信息化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深化“上海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平台和市政府网站的“网上办事”平台的技术对接工作。二是全面开展政府网站无障碍改造工作。三是做好政府网站各项访问指标量化代码嵌入工作。

  (十二)做好“上海公安”政府网站改建工作。根据2014年“上海公安”政府网站改建工作计划,完成政府网站桌面版的改版,推出首个“上海公安”政府网站移动智能应用。

  五、加强组织保障

  (十三)建立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将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纳入领导晋升、****晋升和新警培训的教程之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能力,提高广大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十四)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和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监督机制。增强考核评估权威性,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事项加强问责,并以《建议书》、《决定书》形式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典型个案进行通报批评。

  (十五)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