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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办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汛办〔2014〕46号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入汛以来,本市已经历了多场暴雨的侵袭,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广大防汛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城市运行总体平稳。

  当前本市正值台风、暴雨等灾害多发的主汛期,防汛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的防汛工作,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请各区县防汛办总结、评估前阶段防汛工作的成效与不足,进一步落实改进措施;同时加强日常值守和灾情处置、舆情应对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和总结入汛以来防汛工作情况

  各区县防汛办要对入汛以来的汛情、灾情以及所开展的防汛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本辖区的汛情、灾情的基本情况和特点;二是入汛以来的防汛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责任制落实、重点隐患排查整改、应急联动处置和防汛措施落实);三是重点梳理和分析入汛以来在本辖区内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道路积水、民居商铺进水);四是针对在防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

  请各区县防汛办于7月25日前将入汛以来工作总结上报市防汛办。

  二、认真做好防汛值守工作

  (一)加强防汛值守

  各区县防汛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把应急值守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一旦预警发布,各级领导要按照预案要求进岗到位,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坚守岗位,严禁擅离值守;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应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开启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做好市和区县对接工作。

  (二)密切关注汛情

  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防汛指挥信息平台中实时动态信息,尤其是积水监测、积水报送、灾情快报等灾情信息情况,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受灾情况,并根据灾情统计要求,第一时间将灾情书面报告至市防汛办,并在预警解除后做好网上灾情报送填报工作。

  三、认真做好灾情处置和舆情应对工作

  每场暴雨(台风)期间,各区县防汛办要积极协调、及时处理市民来电报灾和防汛指挥信息平台中反映的灾情,重点关注大型居住区、正在动迁地区等十大重点区域及在建工地、道路下立交等十大重点部位的防汛工作动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跟踪灾情处置进展,处置结束后及时汇总并报告市防汛办。

  各区县防汛办要积极支持媒体采访报道,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防汛问题,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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