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生产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的重点监管力度,推进本市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局将朱彦(责任人员)列入本市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药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责任人员:
相关责任人员姓名 责任人员所在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违法事由 处罚情况 相关限制措施 公布起止日期 处罚决定书或刑事判决书编号 朱彦 上海华泰生物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原企业负责人 310107xxxxxxxx2434 生产假药、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伪造生产记录 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2014.1.16-2024.1.15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120141235-2号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