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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发布2014年度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强化相关应对专项研究,以逐步构建和完善应对工作的技术支撑体系,努力降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上海外贸出口的负面影响,不断提升相关外贸出口企业的技术、质量和标准化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新发展需要,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根据全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近几年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实施情况和本市出口实际,编制了《2014年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申请指南》。现将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31日

2014年度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申请指南

  本专项重点围绕本市主要出口产品,针对国外近些年发布、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开展研究。实施专项的目的是为了引导本市出口企业不断提升企业质量、技术、标准化水平,努力增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积极学习、吸收国外先进经验,为建立完善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提供借鉴。

  一、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支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鼓励政府部门、科研院所、检测、认证咨询机构、标准化技术机构与出口企业共同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了解相关行业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动态,具备一定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基础。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人才。

  3.项目的研究应当在1-2年内提出能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方法,或为此提供技术支持,从各个角度推进应对工作,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类别

  1.出口企业应对实施项目

  出口企业通过跟踪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海外注册,申请各种产品、企业认证,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开展技术攻关,开发新产品等工作,使企业、产品符合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要求,提升国际竞争力,顺利实现或扩大出口。

  2.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题研究项目

  针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研究,包括:内容跟踪、与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比分析、对本市出口的影响分析、对策研究;某一行业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重点产品出口技术指南;在本市举办TBT/SPS国际研讨会、论坛;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公益性宣贯培训;本市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及应对总体情况调研等。

  3.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技术研究项目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禁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物质研究;关键检测方法研究及检测能力的建立。

  三、重点领域

  申请的专项项目应针对以下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并重点支持以北美地区等本市主要贸易伙伴为目标的项目:

  (一)机电产品

  1.美国“能源之星”等与产品能效有关的标准、合格评定及应对措施研究;

  2.美国关于办公电器、家用电器、灯具、镇流器等多项电子电气产品的节能要求;

  3.欧盟RoHS指令、ERP指令、WEEE指令等;

  4.其他本市主要贸易伙伴相关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

  (二)机动车

  1.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

  2.加拿大机动车安全法规;

  3.欧盟机动车安全性能要求、污染物排放限量、噪声等级等;

  4.日本道路车辆型式认证及安全法规修订案;

  5.其他本市机动车主要出口地区相关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

  (三)化工产品

  1.美国化学物质的“重大新用途规则”和相关企业生产前通知制度;

  2.加拿大《危险物品法》中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管制措施;

  3.欧盟REACH法规最新修订动态(高度关注物质清单);

  4.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包装、塑料回收等新规则;

  5.日本《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等相关规则及限量标准;

  (四)轻工/纺织产品

  1.美国关于婴幼儿用品和儿童用品的安全技术法规;

  2.美国、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地区有关服装的最新技术要求;

  3.欧盟玩具安全相关指令及其协调标准;

  4.欧盟化妆品法规、REACH法规中基于动物福利相关的体外替代技术的技术贸易措施的应对;

  5.主要贸易伙伴有关玩具、家具等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

  (五)农食产品

  1.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等对出口农食产品有重大影响法律、制度和措施;

  2.美国、欧盟、日本等对农药、食品添加剂的新措施;

  3.食品配料、标签方面的新规则。

  (六)其他

  1.对进口产品的合理监管制度,特别是对回收原料、维修旧产品、再生资源利用等的进口监管措施及相关标准体系;

  2.对国际贸易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标准;

  3.主要贸易国各种认证体系;

  4.WTO/TBT委员会和SPS委员会例会公共议题;

  5.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前瞻性研究项目。

  四、申请方式

  1.申请单位可从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www.shtbt-sps.gov.cn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五份及其电子版。

  2.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项目申报受理开始日期为4月15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每个工作日8:30~17:00。

  4.联系方式:

  项目申请受理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联系人:刘旭阳电话:54262234地址:宜山路728号501室邮编:200233电子邮箱:xyliu@sh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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