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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有关单位:

  《2014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已经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26日

2014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市深入实施《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第二步战略目标和全面落实“十二五”标准化规划的关键一年。2014年本市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历史机遇,坚定不移地贯彻市政府提出的“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总体方略,按照国家标准化工作提出的“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基本要求,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使政策导向更加准确、战略重点更加突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管理方式更加科学、舆论宣传更加有效、纲要实施更加深入,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的服务、支撑和引领作用,着力在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过程中提升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工作方针和总体思路

  2014年本市标准化工作方针是:改革、求索、改进、求真,即按照“改革创新、求索探路、改进提高、求真务实”的要求,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实施步伐,不断提高本市标准化工作的贡献率和有效性。

  2014年本市标准化工作总体思路是:顺应改革,把握大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点线面块,系统推进,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的贡献率和有效性,不断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向纵深发展。“点上突破”,进一步紧贴国家和本市战略重点和重大项目,着力在服务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要创新上寻找突破口,夺取新成果,作出新贡献;“线上延伸”,进一步集聚和依靠社会力量,促使标准化工作体系向技术组织和行业组织延伸,形成新优势,发挥新作用;“面上铺开”,进一步按照“农业领域做深、工业领域做高、服务领域做宽、节能领域做优、社会领域做实”的整体部署,聚焦重点,深化试点,拓展示范,争取新进展,实现新发展;“块上集聚”,进一步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发展需要,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改革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标准化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促使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资源整合、政策集聚、职能聚焦”的良好工作格局,集聚新资源,形成新合力。

  二、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一)聚焦上海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促进地方经济升级中的引领作用

  1.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推动金融服务、航运物流、旅游会展、人力资源及高科技服务等重点产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医药物流、司法鉴定、认证、古镇文化旅游以及商旅文综合等一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开展邮轮港、证券、保险以及电子商务等一批市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完善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相关服务业地方标准研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管理委、市质量技监局、闸北区、宝山区及相关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技术机构、标委会)

  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工作。突出抓好大型客机、海洋工程装备等国家重大专项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和中期评估。积极推进技术标准(创新)联盟试点,探索建立联盟标准、团体标准的备案新机制。探索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和专项示范工作,积极争取在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上取得突破。深入推动军民融合标准化等新领域的创新试点,促进军民标准化资源共享和一体化进程。抓紧研究智能交通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加大推进相关标准形成力度。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交通委、浦东新区及其它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技术机构、标委会)

  3.都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服务都市生态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重点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与产业化经营等领域开展相关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健全具有本市特色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组织制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深入推进家庭农场生产等标准化的试点,完善农田水利相关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和标准化示范镇创建工作。总结提炼崇明国家级生态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建设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公共服务以及乡镇综合治理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及运用工作,探索开展具有都市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配合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相关技术机构、标委会)

  (二)聚焦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提升,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基础作用

  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研究制订卫生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公园绿地管理等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研究制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推进民政、医疗卫生、社区服务、气象、司法、水务、绿化市容、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地下空间安全等领域市级标准化试点。推动在公共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区管理服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加快制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地方标准,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标准体系,在防恐、应急管理、安全技防、消防、地下空间管理、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研制、实施一批高水平技术标准。加强对卫生监督、电梯、安全技防、消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地方标委会的管理和指导。启动修订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水务局、市文广影视局、市交通委、市气象局、市民防办、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市质量技监局,相关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标委会)

  5.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要求,发挥标准化的基础制度作用,围绕“两高两少两尊重”要求,推进市级机关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和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商务、水务等部门行政服务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政务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质量技监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三)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目标,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6.节能环保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市能源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抓好钢铁冶炼、化工生产等重点领域能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以及重点用能产品和设备等能源效率、节能运行与管理和节能消费等方面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照《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实施要求,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体系,积极编制锅炉、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一批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等标准化工作。加大推进重要能耗产品单位能耗对标、重点用能单位合理用能、节能管理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力度,积极开展相关领域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其它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技术机构、标委会)

  (四)聚焦工作体制完善和管理机制健全要求,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促进统筹协调管理中的保障作用

  7.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建设。不断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标准化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发挥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巩固完善“统一管理、依托各方、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增补市司法局和市体育局等为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网站和简报等载体,不断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本市标准化新闻联合发布新机制。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配合单位: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8.标准化政策措施推进工作。进一步强化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激励政策的宏观导向作用,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以及重要创新等“三重”标准化推进项目的支持力度,完成2014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评审资助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跟踪和信息化管理,不断加大政策指导服务及信息公开力度,做好201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科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等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9.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紧紧抓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利机遇,按照“改革创新,先试先行”的根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转变职能为动力,改革创新本市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备案管理模式,转变备案思路,简化报备流程,落实责任主体,提高管理效能,逐步建立起以企业自我声明为主的开放式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备案管理新机制,真正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备案制度。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配合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10.地方标委会管理。加强本市地方标委会(以下简称地标委)的系统管理与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对现有地标委开展全面梳理,调整整合市容绿化等领域地标委布局,优化本市地标委建设。探索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新模式,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加强行业与企业标准化互动,鼓励行业组织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促进行业和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配合单位: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技术机构、标委会)

  (五)聚焦基础平台建设和社会力量发挥,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促进城市软实力提升中的助推作用

  11.国际标准化工作。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扎实推进国际标准化上海协作平台和上海北美标准研究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船舶、钢铁、汽车、中医药等各个领域,争取提出更多的国际标准提案;深化国际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组织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配合单位: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标委会)

  12.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和重大贸易关注信息的收集、跟踪及反馈工作,协调相关资源开展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研究。配合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大对北美等主要贸易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研究力度。不断完善“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加大信息服务咨询力度。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农委、上海海关,相关技术机构、标委会)

  13.区域标准化合作。充分发挥长三角、各直辖市以及沿海十二省市区域标准化合作机制作用,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新型旅游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公共管理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区域标准化合作,力争在长三角物流、内河航运、旅游等区域标准化合作项目上取得新成果。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局等)

  14.标准化专家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标准化专家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专家队伍管理,探索本市标准化工程师考评新机制,加大标准化管理人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本市标准化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配合单位: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标委会)

  15.标准化宣贯。结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3.15”和上海国际工博会等活动,持续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化宣贯活动。巩固扩大面向中小企业标准化技术讲坛活动覆盖范围。继续推进标准化知识“进厂区、进园区、进商区、进校区、进社区”等“五进”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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