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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8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国资委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10年部门预算由市国资委本级和8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市国资委基本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编制和执行2010年度部门预算,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下属稽查中心等2家所属单位编报的2010年“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专项预算分别为108.6万元和26.6万元,而相关协议金额分别为61.01万元和15.27万元,多报预算合计58.92万元。下属产权事务中心编报的2010年“软件升级维护费”等专项预算合计26.89万元,但项目当年未实施。

  2.2010年,下属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等5家所属单位未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将“租赁费”、“软件升级维护费”等未执行完毕共计357.79万元的项目资金调剂用于弥补其他经费不足。市国资委本部及下属信息中心等4家所属单位未报经市财政局审批,在各单位之间调剂使用部分财政资金共计101.02万元。

  3.2010年,市国资委预算归口管理的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辆轿车,预算批准金额为1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23.91万元,超预算8.91万元。

  4.2010年,市国资委本部将应作为当年支出的105.45万元直接冲减了当年利息收入,少计当年收入和支出各105.45万元。

  5.2010年,市国资委本部及下属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和预算归口管理的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自行购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共计3.03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6.市国资委本部及下属产权事务中心部分往来款长期宕账,未及时清理结转,少计结余分别为117.48万元和22.6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下属单位多编报部分专项预算的问题,要求市国资委加强预算编报审核和管理,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对未经批准在不同预算单位和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市国资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和金额执行,确需调整时履行报批手续;对个别车辆采购超预算的问题,要求市国资委督促所属单位加强车辆购置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支出;对少计收入、支出的问题,要求市国资委规范核算,真实反映收支;对部分资产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市国资委及所属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部分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及时清理结转的问题,要求市国资委及有关单位及时清理结转往来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国资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出整改措施。对下属单位多编报部分专项预算和未经批准在不同预算单位和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拨款的问题,市国资委表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对所有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和数额执行,确需调整的,按规定报批;对个别车辆采购超预算和部分资产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市国资委已责成相关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表示将加大政府采购支出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少计收支和部分往来款项长期宕账的问题,市国资委及相关单位已在审计期间作了调整处理。

 

上海市审计局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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