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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环保局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10年部门预算由市环保局本级和7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市环保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本部门2010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所属市环境监测中心等4家单位在2009年实际取得其他收入共计7661.73万元的情况下,2010年编报经营业务取得的其他收入预算金额共计1054.5万元,仅占当年实际收入9268.31万元的11%,预算编报不够准确。

  2.所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4家单位截至2010年底已完成的科研等项目结余资金共计2470.85万元,均宕存在“拨入专款”等账户,未及时结转。

  3.所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未将其分支机构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设计所的财务状况纳入决算报表。截至2010年末,该所资产总额795.79万元、负债311.23万元、净资产484.56万元。

  4.2010年,所属市环境监测中心未将62.3万元监测收入按规定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国库,而是作为该单位的经营收入处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市环保局加强预算编制审核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定,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对已完成项目结余资金挂账问题,要求市环保局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清理结转,并加强对所属单位专项结余资金的管理;对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市环保局督促有关单位将分支机构财务状况纳入决算报表;对部分监测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要求市环保局督促有关单位将收入上缴国库,并加强对所属单位行政事业类收费的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和认真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市环保局已责令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确保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宕存已完成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所属单位清理后已结转;对决算报表编报不完整的问题,市环保局已督促所属单位在下一年度将其分支机构财务状况纳入决算报表予以反映;对监测收入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收入上缴国库。市环保局要求所属单位今后加强行政事业类收费的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上海市审计局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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