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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东航飞行员“罢飞”事件——维权应当采用合适的方式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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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闻回放:

  2008年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十几个航班的飞行员“罢飞”事件可谓激起了公众的不满,在舆论的压力下,民航总局已派出工作组抵达昆明,开始调查“返航”事件。与此同时,30多位被延误的乘客正准备以“商业欺诈”为名对东航提起诉讼。

二、律师点评:

  飞行员因为不满航空公司给予自己的待遇而集体返航。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飞行员在“维权”。该事件反映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资关系存在不和谐因素,“罢飞”成了飞行员“维权”的一种手段。

  尽管如此,飞行员的行为应当被杜绝。理由如下:飞行员的劳动权益与数十名乘客的生命安全相比较,孰轻孰重是显而易见的。飞行员为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而置数十名乘客生命安全于不顾,显然是错误的。

  该新闻给予我们启示:维权应当采用合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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