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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规则呈现十大提高

编辑:张良 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创业板规则呈现十大提高

 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平日前表示,创业板的规则和中小板对比,在功能定位、风险特征、企业选择标准、发行审核、公司治理要求、信息披露、交易与市场检查、退市条件、保荐制度等10个方面有很大的提高。
  王平认为,创业板的基本定位,是以具备一定规模和盈利能力成长型企业为服务对象,这是功能定位,有别于主板市场。风险特征上,创业板存在着在技术先进性和可靠性新模式适用性方面的风险,股本规模小市场风险比较高,创业板存在这样的风险,一个是发行风险,一个是交易风险。在定量要求上跟主板有一些比较大改变,收入增长30%,同时细化主营业务突出等定性要求。跟中小板的标准相比应该是降低了门槛,同时突出主营业务公司治理方面的要求。   

  王平认为,在发行审核上,创业板一旦推出发行数量会远远超过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发审委里会增加一些技术型的专家或者是行业型的专家,更新了发审的理念。至于大家关心的合规性审查,重要的是实质性审查,对企业未来成长能力的判断。在信息披露方面,创业板要有所加强,预披露制度比高于主板,目的是提示风险,防止在过程中出现市场交易的炒作。

  王平指出,创业板在退市条件上做了设定,消除退市瓶颈,增加了市场风险的控制。而保荐制度上强化了要求,鼓励大的券商大投资银行重视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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