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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为工伤的突发疾病的范围

编辑:上海劳动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为工伤的突发疾病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 醉酒导致伤亡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后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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