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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为外籍华人,可否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手续?

编辑:上海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夫妻双方为外籍华人,可否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手续?

 

  1983年的《外交部 最高人民法院 民政部 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夫妻双方现均系外籍华人,一方系华侨另一方现系外籍华人他们要求离婚,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如夫妻双方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现因某种原因,居所地有关机关不受理时,双方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所以夫妻双方为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手续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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