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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同意人工授精后又反悔不影响受孕子女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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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认为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男方对已同意施行人工授精手术一事表示反悔,但此时女方已经受孕。男方要反悔此事,依法必须取得女方的同意;在未取得女方同意的情形下,男方的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以其单方意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因此,男方反悔不会影响受孕子女的法律地位,受孕子女对男方的财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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