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问:上个月,刚和另一半举行了盛大的结婚仪式,但还没有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书,在法律上有无婚姻成立的效力?如已经同居多年的“夫妻”能否视为已经结婚?
网站编辑回复:依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当事人在这里应当注意的是,无论是否举行了结婚仪式或是否已经同居,都不能作为婚姻成立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