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贷的住房公积金,离婚后该如何偿还贷款?
离婚问题以及附带的房子、股票、基金、债券等相关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所欠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债务分担等事项,如果双方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只需按协议履行即可。如果意见不能统一,则只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对于夫妻合贷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如何还款的问题,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据此可知,夫妻合贷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还,取决于双方对房屋所有权所持的态度:如果双方均主张该房屋归自己所有,则实行竞价处理,即出价高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并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双方只有一人主张房子的所有权,则由主张者取得房子并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则可委托拍卖公司依照拍卖法的规定对房子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